岗位具体要求:
1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;
2、临床医学、精神医学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(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以上资格证、执业证),有精神科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一、在医务科、救治科、区长领导及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。
二、负责所管病人的诊断及治疗。如诊治有困难应报告区长或上级医师,必要时请求会诊。
三、每天上午原则上对所管病人进行查房,下达医嘱,对危重病人加强巡视观察。
四、按规定时间和规范书写要求,完成病历、病情记录、会诊记录、转区或出院小结,填写病危通知、死亡报告、死亡记录及各种检查申请单。
五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,不断钻研科学技术,提高业务水平,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。
六、严格遵守院的查房制度、医嘱制度、会诊制度、病例讨论制度以及医生值班制度等。
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医师执业证及资格证(如有)